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省、州县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委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三)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调整各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县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州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审核副科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审核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核调整县乡所属的股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五)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六)承办报送县政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接听“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网上名称。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十)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州委、州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我县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州编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综合股
(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股
(三)机构编制管理股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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