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促进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综合考虑我县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研究制定2017年度玛曲县公开招考聘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招考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二)招考计划
2017年全县计划公开招考聘用公益性岗位230名,其中:住建局30名(市政监管);旅游局50名(经营管理和导游队伍);卫计局30名(县医院医护人员);教育局40名(乡村幼儿园教师);公安局20名(协警);60名安置于各乡镇、场(站)及县直机关单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大学专科(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事件的。
(6)参加了2014-2016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
(7)报考考生必须在县人社局登记的1020名大中专生范围内,且至今没有安置公益性岗位的毕业生,除外人员不予考虑,如:婚迁或户口迁移。
(8)已享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不能参加此次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也不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内。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面向玛曲县内生源和玛曲县户籍的毕业生,非玛曲生源和玛曲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岗位补贴
经公开招考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按时前往县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1370元执行,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由县就业专项资金统一支付,合同期为两年,期满后一律不转正,也不计算工龄。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3月8日(共10天)。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联系人:吕和平 联系电话:18919296925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2、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6年10月1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玛曲县内且生源地不是玛曲的县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在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领取。
三、考试
(一)笔试
所有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文试卷答题。
(二)笔试时间、科目: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三)面试
经笔试后聘用者(除30名县医院医护人员和40名乡村幼儿园教师),全部参加旅游经营管理和导游人员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和旅游局统一命制试题(面试以普通话方式进行),并在县纪检监察局的监督下具体实施。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在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会同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进行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与“3•14”、“3•16”事件的毕业生不予考虑。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依次进行录取,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安置到公安、教育、卫生、市政、旅游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办 0941-6121055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纪检组 0941-6121349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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